商业保险促进共同富裕提升:机制与效应

 

胡宏兵、朱涛

 

[摘 要]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具有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天然属性”。本文基于CHFS数据和面板熵值法构建共同富裕指数,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探究商业保险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第一,商业保险对家庭共同富裕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该结果在经过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商业保险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差异,在共同富裕水平较低、西部地区、低收入家庭、女性户主家庭中,商业保险对共同富裕水平提升的效应更强;第三,机制分析表明,商业保险可以通过缩小物质财富差距和增加致富机会来促进共同富裕提升。本研究为制定实施推动商业保险发展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相关政策提供了理论参考依据。

[关键词]共同富裕;商业保险;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背景下中国低碳转型的风险研究

 

林伯强、赵恒松

 

[摘 要]2019年,欧盟在《绿色新政》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国际贸易中的碳泄露问题,并保护欧盟本土碳密集产业的竞争力。欧盟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全面评估我国在碳边境调节机制背景下的低碳转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梳理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过程和政策细节,包括涉及的产品范围、碳排放核算和定价机制等。其次,本文总结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背景下我国低碳转型的重要风险,包括出口贸易壁垒、高碳行业减排压力、气候资金缺口等。最后,为了全面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本文建议我国从以下四个关键方面发力: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建设国际化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完善绿色电力交易市场,优先支持高碳行业使用绿电;控制高碳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推进绿色转型;提高我国气候治理国际话语权,促进全球气候合作。

[关键词]碳边境调节机制;低碳转型;国际贸易;气候治理

 

 

保险机构经营规范性及其评价指数构建——基于保险纠纷判例大数据

 

孙蓉、吴舒祥、万梅雨

 

[摘 要]基于保险行为的特殊性,建立保险经营规范性有效识别机制是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前提。本文基于保险纠纷判例与保险精算理论作为保险经营规范性识别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初步构建了保险经营规范性经济学理论模型及微观层面的传导机制和量化评价方案,并实证检验了传导机制。研究发现,理论模型中的传导机制与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相吻合,出险率、市场佣金投入密度和利润密度驱动着保险经营规范性投入并进一步影响到保险纠纷量。基于2016~2021年68859个保险民事判决书数据的实证结果显示,当有效业务管理投入占保费收入的比例每增加1个单位,每1亿元保险业务中,展业环节产生的民事诉讼纠纷量会平均减少0.774件,承保环节产生的民事诉讼纠纷量会平均减少0.169件,理赔环节产生的民事诉讼纠纷量会平均减少0.186件;中大型保险机构的保险经营规范性相较于小型保险机构在经营规范性波动上的表现更稳定,但在保险展业、核保和理赔三方面均处于平均水平附近或略低,未起到行业引领作用。故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应建立保险经营规范性市场评价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保险规范性;评价指数;保险纠纷大数据;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监管

 

 

河南“7•20”特大雨灾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冲击:赔付和资产重置

 

孟佶贤、李俊宏、康吉嘉、杨晓光

 

[摘 要]2021年7月17日至23日间河南省的特大雨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灾后有河南业务的各财险公司快速、高效地进行了保险赔偿,成为我国保险业一个载入史册的典型案例。本文借助有关河南“7•20”特大雨灾的降雨数据和财险公司的赔付以及资产配置数据,考察了特大雨灾冲击下财险公司赔付和资产重置的情况。研究发现:雨灾期间的过程降雨量相比往年变化越大,企业财产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支出越多,但农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支出受雨灾影响程度有限,这一结论在替换解释变量、使用断点回归后仍保持稳健;企业财产保险赔付在排水系统或排污系统建设较好的城市受雨灾的影响更为显著,而机动车辆保险赔付在排水系统或排污系统建设较差的城市更易受雨灾的影响,并且此次特大雨灾仅在排水系统建设较差且排污建设情况较好的地区对企业财产保险支出存在显著影响;特大雨灾后河南业务占比较高的财险公司表现出扩大再保险业务的趋势,同时,在河南省赔付支出更多的财险公司会卖出股票、买入基金,从债券配置来看,财险公司会卖出企业债,买入金融债和政府债。本文的研究预期能够为财险公司应对巨灾赔偿以及与之相应的再保险业务调整和金融资产重置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特大雨灾;保险赔付;降雨量;断点回归;再保险;金融资产

 

 

农业保险能否助力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基于13个粮食主产区的评估

 

焦雨欣、江生忠、费清

 

[摘 要]在“十四五”规划、“双碳”目标和ESG理念兴起的背景下,农业绿色发展已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议题和必由之路,本文旨在研究农业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影响。文章基于2010~2020年中国粮食主产区13个省份的面板数据搭建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使用熵权TOPSIS综合评价法测度各省当年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指数,在此基础上运用静态面板模型GMM估计方法实证分析农业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农业保险通过对产出高效发展水平、产品安全发展水平的负向影响和对环境友好发展水平的正向影响,间接产生了对粮食主产区省份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消极影响,且影响存在显著的门槛效应,随着农业保险赔付支出的增加,农业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负向影响程度呈现“倒U形”。本文认为应通过保险条款化学品减量投入要求纳入、绿色农业生产行为费率优惠等措施提升农业保险“绿色”属性,改变农业保险无法有效发挥其绿色转型支持作用的现状,实现农业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熵权TOPSIS;门槛效应

 

 

中国企(职业年金的长期投资目标与“长钱短投”困境的解决之道——基于精算预期收益率的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

 

孙守纪、费平、张寓

 

[摘 要]积累制养老金计划投资管理过程中的短期主义行为在很多国家较为普遍,我国企(职)业年金投资管理中的“长钱短投”现象也较为突出。本文使用精算预期收益率统一的分析框架,阐释了不同类型的年金计划的长期投资目标,分析了长期投资目标、投资管理框架和治理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企(职)业年金投资管理中面临两方面的困境:DC型年金计划借鉴了DB型投资模式,但是没借鉴DB型的精算技术和精算制度,没有明确长期投资目标,无法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框架;DC型年金计划没有放开投资选择权,投资决策和风险承担相分离,无法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为此,从治理结构、投资管理框架、精算制度和投资选择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企(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企(职)业年金;投资目标;治理结构;精算预期收益率

 

 

政策激励强度变化对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行为的影响分析

 

李永涛、储梓乔、刘钰彤、佟健

 

[摘 要]随着老龄化时代来临,鼓励个体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具有重要意义。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变动为识别参保激励变化对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影响提供了便利。本文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利用断点回归发现,取消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提高了对年轻人参保的激励。具体来说,随着参保激励提升,个体参保人数增加了约56.6%,女性群体表现尤为明显,个体参保人数增加了约85.7%。而补缴政策则会导致机会主义,使个体缴费意愿推迟,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水平。增强参保激励将有助于提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水平,并保障中国养老保险系统可持续发展。未来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应着重于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设计。

[关键词]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激励效应;断点回归

 

 

委托代理下的医保困境:省级统筹对基金收支的影响——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

 

王增文、姚金

 

[摘 要]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制于过低的统筹层次,基金风险难以实现更大范围共济。本文以实施省级统筹的8个省份为例,探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对基金收支的影响。研究发现:首先,职工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使得人均基金收入降低10.4%,对人均基金支出无显著影响;其次,与未实施省级统筹相比,省级调剂金制度会使得人均基金收入降低9.8%,对人均基金支出无显著影响,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会使得人均基金收入降低11.5%,人均基金支出上升18.6%;第三,当实际缴费率<政策缴费率、实施税务部门代征和系统老龄化程度≥28.07%,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会使得人均基金收入显著降低,人均基金支出显著提高,采用反事实检验、改变估计方法和缩小样本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依旧稳定;第四,实施省级调剂金制度和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会使得全国总体财政责任分别增加14%和68.75%。因此,本文建议配套出台奖惩激励机制,实现医保机构垂直管理和采取渐进式改革路径。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基金收入;基金支出;面板数据

 

 

航空器不适航的除外免责与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之证成

 

郝秀辉、张弛

 

[摘 要]在航空保险实践中,航空器不适航是保险合同的除外事项,但是否能够使保险人免责,存在争议,其关键点在于航空器不适航与保险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多数判例不要求航空器不适航与保险事故间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依据该除外事项即可免责。该观点的主要理由是被保险人应信守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有权限制保险责任范围、激励适航义务主体满足适航要求。但这种观点存在保险合同内容会遭到反技术法规的限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利益失衡等问题。也有判例要求航空器不适航与保险事故间存在因果关系,其理由是这既不损害保险人的利益,也符合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更符合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政策需求。由于航空器适航的概念范畴较大,因果关系的认定要考量航空器不适航对保险事故的损失有无贡献或贡献大小。不同类型的航空保险事故,保险人的免责情况各不相同。

[关键词]航空器不适航;除外事项;保险事故;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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