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环境变化与资产配置策略

 

段国圣、马得原

 

[摘 要]保险资产配置是一个多目标优化过程,需要在资产负债管理的总体框架下,考虑负债成本要求、财务稳健性要求、偿付能力要求、资本市场约束和资金运用监管约束等。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外部约束——负债环境、监管环境和投资环境均出现一系列深刻变化,对保险资产配置也提出更高要求:一是成本收益匹配难度明显上升,二是资负久期匹配重要性显著提升,三是负债业务转型对投资管理提出更加多元化要求,四是投资管理精细化要求程度提升。基于这些变化,本文建议:切实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多措并举,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应对相对低利率环境的道路;做好新形势下权益资产的配置与管理,提升长期收益水平,从根本上规避利差损风险。

[关键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

 

 

风险态度的稳定性——来自研究文献和微观数据库的检验

 

易祯

 

[摘 要]风险态度是稳定的吗?在保险经济学理论建模时,决策主体的风险态度常用风险厌恶系数来描述,这一系数多设定为常数,其中隐含的假设是,风险态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群体中保持稳定。本文分别采用手工整理的46篇测算中国和美国风险态度的文献数据库,以及CFPS和CHFS两个微观调查数据库,来重新检验这一假设。研究发现:第一,文献元分析显示,不同文献测算的风险态度差异明显,表现出时间维度、测算方法和群体三方面的异质性。第二,微观调查结果显示,在时间维度上,风险态度相关系数低于0.3;在方法维度上,不同测算方法下的风险态度之间的相关系数低于0.1;在群体维度上,风险态度在特定群体内和在群体之间均不稳定,而且在控制家庭财务决策者、家庭平均和家庭整体3个层面的7类特征后,风险态度依旧不稳定。进一步地,本文还发现:年龄、健康状况、就业状况会影响风险态度,这也是后者变化的根源。本文的经验证据显示,保险经济学理论建模设定风险态度为常数是一个强假设,需放松以更准确刻画现实和设计保险产品。此外,由于风险态度易受外生冲击的诱导,短期内消费者可能做出非理性行为,这就要求保险产品设计中要更加重视消费者保护。

[关键词]风险态度;风险厌恶;稳定性;异质性

 

 

行为监管与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来自行政处罚大数据的证据

 

李秀芳、张强

 

[摘 要]行政处罚是保险业市场行为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于防范和化解保险公司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手工搜集的2010~2021年保险公司行政处罚数据,从处罚次数、处罚金额、重大行政处罚等维度考察了行政处罚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影响,并深入讨论了其作用机理及异质性效果。研究发现:行政处罚能够显著抑制保险公司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抑制作用更强,并且这一抑制作用具有长期性;市场竞争程度能够增强行政处罚对保险公司风险的抑制效果。进一步研究表明,行政处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抑制作用在财产险公司、非国有保险公司和低盈利能力保险公司中更加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丰富保险监管的内涵,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为监管;行政处罚;保险公司;风险防范

 

 

多主体如何协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基于市场运作视角的案例研究

 

谭莉、丁少群

 

[摘 要]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和作为农业保险强国的美国不相上下。然而,我国的农业保险深度和密度仍然偏低,农险产品结构与农业产业结构不甚匹配,地区间农险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除补贴政策有待优化之外,地方对农业保险市场运作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已然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将视野转向农业保险协同运作问题可能发现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思路。本文结合系统协同理论,梳理了农业保险不同运营阶段的政府、农户、保险机构间的主体协同走向,并以四川省L市为例探讨了农业保险发展受限的主体协同方面的原因。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承保机构遴选中对市场竞争的认知和遴选机制安排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基础,基层行政激励是农业保险能否充分覆盖的重要影响因素,农业管理部门的保险认知和支持力度则会影响农险承保、理赔质量。据此,为更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建议从农户需求出发,统筹考虑农业保险业务性质和主体动机,搭建农业保险政企协同平台,切实提升粮食作物保障水平,联通农业下游企业构建特色品种参保激励机制等。

[关键词]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主体协同;案例研究

 

 

仿射死亡率模型长期预测的优化与分析——考虑非完整近期队列数据

 

李玉龙 Michael Sherris Andres M.Villegas Jonathan Ziveyi

 

[摘 要]死亡率建模与预测是精算科学的重要基础,而仿射死亡率模型作为一种经典的连续时间随机模型被大量地应用于评估系统性死亡率的发展,其中模型构建的一种常用方法是卡尔曼滤波算法。本文针对传统卡尔曼滤波算法在建模过程中自动忽略近期非完整队列数据的情况,借鉴机器学习和贝叶斯算法中迭代学习的理念,对传统算法进行了拓展,从而将近期非完整队列数据应用于模型拟合与预测中。通过量化分析对比证明了基于拓展算法的模型在预测方面,尤其是长期预测中,有两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捕捉了系统性死亡率风险的变动,避免了对长期长寿风险的低估;在预测精度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特别是在长期预测时优势更为明显。

[关键词]非完整数据应用;卡尔曼滤波算法;模型长期预测;养老产品定价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适度、财务平衡与筹资率

 

张盈华

 

[摘 要]长期护理保险中长期测算的理论依据不足,预测效果差别大。本文提出“保障适度”分析框架,解析参保密度、受益广度、保障充分度、待遇慷慨度和居民保障度等五个核心要素,采用财务平衡模型,预测筹资率及其变化。研究发现,各参数“低方案”下筹资率不高,2023~2042年筹资率为0.11%~0.17%,但受益面过窄;受益广度“高方案”对筹资率的影响最大,2023~2042年筹资率为0.47%~0.64%;多个参数同时“高方案”下,2023~2042年筹资率为0.74%~1.24%,移除受益广度后筹资率为0.16%~0.33%;延长受益广度向“高方案”的过渡期,可明显降低筹资率上升幅度,“20年过渡”下2023~2042年筹资率为0.16%~1.24%,“50年过渡”下筹资率为0.16%~0.66%。据此建议尽快形成“保障适度”共识,注重提待扩面的优先次序,并平衡好扩大受益面与筹资能力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保障适度;财务平衡;筹资率

 

 

被保险人违反减损义务的法律漏洞及规则续造——保险法不真正义务体系下总体类推方法之适用

 

张力毅

 

[摘 要]保险事故如已经发生,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之贯彻、道德危险之防免、社会财富最大化之追求等政策考量,《保险法》第57条确立了被保险人的减损义务。现行法存在的明显漏洞在于,如被保险人违背减损义务,从条文文义而言似乎不用承担任何不利的法律后果,但这显然不符合该条的规范目的。为填补该漏洞,主要存在两种解释论方案,其一为个别类推《民法典》合同编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违背减损义务的法律后果,其二为总体类推《保险法》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被保险人违反不真正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基于构成要件之考量,尤其是保险给付不同于损害赔偿,加之特别法类推优于一般法类推、总体类推优于个别类推理念之贯彻,不真正义务体系下总体类推方法之适用更为妥适。未来应以《保险法》修订为契机,借鉴上述解释论上的合理结论将这一漏洞彻底予以填补。司法实践虽然已经意识到法律漏洞的存在,认可被保险人违反减损义务时保险人免责的可能性,但基本没有回归可能的类推适用方法之运用并予以详细的说理,解释论共同体之构建仍需努力。

[关键词]被保险人;减损义务;不真正义务 ;类推适用;总体类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家庭金融资产配置——基于风险态度的视角

 

陈华、利圣临、杜霞

 

[摘 要]基本养老保险为老年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能够有效缓解家庭养老压力,释放家庭预防性储蓄,并调整家庭资产配置结构,提高家庭资产配置效率,有必要从基本养老保险参与角度研究家庭资产利用率的提高和家庭金融资产配置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本文利用2013、2015、2017和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参与对家庭金融资产配置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降低了家庭配置金融性风险资产的可能性,提高了家庭配置金融性无风险资产的可能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与对城镇居民、收入较低、养老经济压力较大或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家庭的金融资产配置决策具有更大的影响。机制分析的结果表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提高居民的风险厌恶程度调整家庭金融资产的配置结构。因此,应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发展,发挥养老保险的经济效应,多渠道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提升,缓解居民家庭养老压力,并着力提升居民金融认知水平,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家庭金融资产;风险态度

 

 

中国存款保险定价模型构建及实证研究——基于预期损失定价理论的视角

 

周镕基、姚帅、李明贤

 

[摘 要]银行破产风险管理是维护金融稳定的永恒课题,存款保险定价是防范银行破产风险外溢的基础性工作。本文基于预期损失定价理论,设计出一种集赔付能力检验、预期损失定价和目标比率测算于一体的存款保险定价模型,以防范银行破产的外溢风险,为全球金融稳定提供中国方案。利用2015~2022年中国38家上市银行数据集进行存款保险基金充裕性测度,在测度结果的约束下,设计出适合中国样本的预期损失定价表,并进一步利用2002~2022年四大国有银行的数据集,完成存款保险基金理想目标比率的模拟测度工作。研究发现:第一,中国存款保险基金在中型与中小型银行样本的赔付标准下,处于能够实现安全赔付的“均衡稳定状态”,而在大型银行样本的赔付标准下仍处于“非均衡波动状态”。第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预期存款保险费率位于0.0160%~0.0375%之间,中型银行样本组的预期存款保险费率位于0.0256%~0.0291%之间,而中小型银行样本组的预期存款保险费率位于0.1006%~0.2135%之间。第三,非系统性银行危机期间的理想目标比率范围应位于3.25‰~7.20‰之间,系统性银行危机期间的理想目标比率范围应位于4.68‰~9.27‰之间。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建立基金储备目标制、更新监管评级体系和提高系统性风险重视程度等建议。

[关键词]存款保险;预期损失定价;目标比率;定价范围;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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